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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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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切实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制定本导则。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终端)和户用处理设备,就地处置生活污水的家庭简易设施除外。

 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加强城乡污水治理统筹实施。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在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按“应建尽建、应改尽改、应接尽接、应用尽用”要求全域推进治理工作。规划引领,全域高城乡污水治推进,城乡统筹,一体推进,建管并重,长效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治理责任,推动部门形成合力,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建设运维管理机制,一手抓项目质量,一手抓运维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建改规程,按常住人口设计设施处理能力,禁止新建简易设施。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效能。

 有条件的地区优先纳厂处理,逐步提理一体化水平,一般地区精准施策、分散处理,确保五年内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个短板和弱项。以生态环境改善为出发点,以农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根据农村不同情况,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方式,宜建则建、宜控则控,灵活采取处理设施治理和管控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治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综出建设和改造措合考虑生态环境、投资效益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处理设施治理”和“管控治理”相结合方式,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应符合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DB 33/T 1199 的相关要求。优先安排未建、部分建处理设施行政村的建设项目,提高农户接户率和行政村覆盖率。确定处理模式、设施规模、设施数量、设施空间布局、新增接户数量、出水标准、运维废弃物处置方式。分析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城镇污水管网输送能力、农村地形分布等,复核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对村庄现状问题提施,明确建设和改造任务。优先解决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和水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等重点区域、设施出水水质不达标造成水体黑臭、村民投诉等问题,提高出水达标率。

 “让农业更智慧、让农村更美好、让农民更幸福”的企业使命出发,围绕“三农三水三张网、两手发力共担当”的战略方向,以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发展动力,从以农业科技和服务为抓手,逐步在农村水利行业构建从项目诊断、资本、规划、设计、投资、农田运营管理、农田物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生态、未来农场服务、水环境到全面的农业、农民增值服务、通过智能化、信息化的终端物联技术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运维管理服务,为广大客户和用户提供涵盖现代农业全领域和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完善县级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构建省、市、县、乡镇一体联动,规划、建设、管理、运维一体流程,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一体功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总结,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每年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县(市、区)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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