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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应对碳交易的措施

发布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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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碳交易市场已于2021年7月16日开市。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分别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承担相关工作。开市3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439.67万吨,7月20日收盘价53.28元/吨,开市3个交易日实现三连涨。碳市场是实现碳定价的有效工具。碳定价机制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采用强制型手段开征碳税;另一种是市场手段,即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除了现货产品,上海和湖北碳交易市场还有远期配额产品交易,以上海为例,上海碳配额远期是以上海碳排放配额为标的、以人民币计价和交易的,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清算、结算的远期协议。此外,部分试点区域碳交易市场还推出多个创新产品,如上海推出碳配额质押、碳中和、CCER质押等。

 碳税是由政府指定碳价,总碳排放量具有不确定性,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由政府确定总排放量,碳价形成市场化。开征碳税更适用于管控小微排放端,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则适用于管控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或行业,我国目前采用的市场手段。

 企业碳排放配额采用基准法确定,即生态环境部通过行业的历史排碳强度确定一个基准线,结合企业的产能情况确定企业的碳排放额度。发电企业配额计算公式:机组配额总量=供电基准值*实际供电量*修正系数+供热基准值*实际供热量。欧洲EU ETS碳市场配额采用总量分解法确定,较我国基准法更严格。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文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随后北京、上海等八个试点碳市场先后启动;2017年在各试点碳市场运行稳定之后,开始筹建全国碳市场框架,明确上海承担全国碳市场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需要统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就意味着期间我国经济需要保持中高速度增长,能源消费增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高位。未来10年,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的过程当中,生活领域人均能源消费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持续推动能源消费刚性增长。实施减碳需要综合考虑各部门的需求,使各个行业、领域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衔接,而不是从各自的角度、只考虑个别方面的情景和方案。工业、电力、交通、建筑四大领域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嵌套的。由于下游消费的增长需要上游消费的支撑,减碳要充分考虑上下游之间的关联。

 目前全国碳市场运行良好,碳价高于预期但成交量不足。

 碳减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目标确定、指标分配、减排技术路线、统计、监测、技术方法等,也与监管、考核、配套政策等管理机制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加强支撑碳减排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并促进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统筹融合,以确保上述工作落到实处。

 碳市场与电力市场参与主体一致,电力交易与碳交易存在着复杂的依存关系。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同作为能源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其目的都是促进我国能源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清洁低碳转型,二者具有强一致性关系且通过互相作用而彼此影响。对电力行业而言,火力发电必然伴随着碳排放,需要统筹考虑碳排放约束与电力需求约束。同时低碳发展需要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进而产生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定价问题,进一步影响碳市场和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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