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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物难题亟待解决,出路在何方

发布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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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尚处于固废末端污染控制、单纯追求资源化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固废生产者约束制度的缺失。固废资源利用行业兼具环保+循环经济减排属性,目前的大宗工业固废政策主要集中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对固废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多为原则规定,缺乏对固废生产者的明确约束,导致企业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产生的压力不够、动力不足,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很少去考虑综合利用的问题。

 随着化工、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快速发展,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持续攀升,年产生量近40亿吨,占固废产生总量超过80%。固废资源利用既可处置危废又可深度资源化提炼废铜、废铅等多种再生金属以及金银等稀有金属,与尾矿(共伴生矿)处置等路线异曲同工,工艺路线兼具环保+循环经济减排属性,将成为碳中和背景下环保行业的“新主线”。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复杂、经济效益差,且项目投资大、利润少、投资回报期长,属于政策驱动型产业。但目前来看,一方面已有扶持政策的协同性、系统性不够,尤其相关价格政策滞后,例如干涸后的尾渣和粉煤灰遇大风形成扬尘,煤矸石自燃产生的二氧化硫会形成酸雨。另一方面大宗工业固废的处置技术、产品和市场监管相关制度也不完善,由于缺少相关规范和引领,资源综合利用类产品市场认可度低,大规模推广面临困境。大宗工业固废主要包含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物,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但也具有一定的可利用价值,这些工业固废经过适当的工艺处理,可以制成水泥、砂石骨料等建筑材料或制造肥料、土壤改良剂等。

 2021年03月29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监管力度增强将使得监管外的固废得到有效处置,随着监管逐步趋严,行业真实需求逐渐体现。政策法规日益完善,固废污染防治持续加强,执法检查行动将进一步推动全国层面的固废监管力度,加速固废正规处理需求释放,实现固废处理行业的“量价齐升”。固废产生者和固废经营者的相关责任,要求产生者依法上报,经营者持证经营,双向发力,释放固废正规处置需求的同时,加强行业发展规范。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在项目开展前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评估计划采取何种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污染。企业除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做到合规外,还要确保退出后不遗留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问题。

 新固废法还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原本只对危废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覆盖到全部工业固废,新《固废法》规定产废单位需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帐,若产废企业未履行义务,或将面临10万至100万的罚款,和可能的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连带责任,这对产废企业形成一定威慑。委托第三方处置企业时,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地方政府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并针对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在税收、资金投入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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