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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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循环体系的目标是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主要污染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物排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市续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可持发展,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境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十三五”水专项针对低碳氮比条件下污水高效脱氮和低温条件下污水硝化反应受限等瓶颈问题,通过回收与转化污水预处理源头能源物质,突破了“基于物质流与能量流优化控效制的城镇再生水高低碳处理技术”,调节酶活性强化生物膜代谢反应活性,降低后续二级生物处理负荷与能源消耗,转化与再分配劣质碳源,实现了污水处理过程能源回收利用与节能降耗。
低碳未来将涉及我们生产生产的各个方面,低碳社会将由一个个低碳“细胞”构成,包括低碳城市、低碳乡村、低碳社区,乃至低碳家庭。近年来低碳城市试点在国内大规模开展,物联网、新基建、5G等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技术,智能化手段的支持,不仅涉及产业和能源的转型,而且涉及社会生产效率等多个方面。我国将继续完善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并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产业、技术、财税、金融、投资、消费等方面配套政策,并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确保这些试点的的稳定、长效运行。
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实施钢铁、造纸、化工、石化、有色、纺织、建材、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强再制造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再利用体系,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回收、处理环节给予补贴,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制定废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通过电池“以旧换新”办法,对消费者适当让利,采取发动民间环保组织、销售者收集等方法,将废旧电池回收并转送生产厂家处理,促进废旧电池的回收再利用。
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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